(莎阿南 9 日讯)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表示,贸易伙伴或本地进口商可就水果进口事宜,直接向财政部申请销售与服务税(SST)豁免。此举与美国在马美互惠贸易协议(ART)下享有的待遇一致,但仍须依据《2018 年销售税法令》由财政部逐案批准。投资、贸易及工业部也指出,大部分新鲜水果已基于国家粮食安全考量享有全面免税。

自贸协定不影响销售税 国内税权由政府自主决定

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贸易伙伴是否可获得与美国相同优待方面,投资、贸易及工业部明确表示,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承诺主要集中在进口关税的削减或取消,并不涵盖销售与服务税等国内税种。换言之,自由贸易协定影响的是跨境进入时的关税成本,而销售与服务税属于国内税收范畴,仍由政府自行决定是否给予豁免。

对于企业而言,进口成本结构并不会因为自由贸易协定而自动简化。关税优惠能够降低部分产品的进口门槛,但并不代表销售与服务税属也会同步取消。若某些来自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国的产品在关税降至零的同时仍被征收销售与服务税,企业便需要根据财政部的豁免指引和法令要求重新计算整体成本结构。

这一点对于涉及大量进口生鲜食品的企业尤为关键,因为成本差异最终会反映在零售定价、利润空间与消费者接受度上。

马美贸易监督机制启动 出口标准与流程更清晰

投资、贸易及工业部也谈及美国在马美互惠贸易协议(ART) 下的承诺,包括关税下调、产品标准认证与非关税壁垒的改善。马美双方将通过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TIFA)下的联合委员会监督这些承诺的落实。委员会由投资、贸易及工业部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共同主持,并将定期召开会议,以技术资料与行业数据作为评估基础。

这项机制对于面向美国市场的本地出口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马来西亚对美出口的认证流程、产品标准衔接及贸易便利化措施,将在更明确的框架下进行审查,有助企业降低不确定性并规划长期市场策略。对于电子电气、橡胶制品、医疗器材与食品加工等行业而言,这意味着市场准入程序将更具可预期性,有助稳定生产与投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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