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教育

象征教育政策、公平竞争与企业发展的天平、书本和增长图表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欢迎取消私立教育机构30%土著股权要求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欢迎教育部在与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讨论后,决定取消由私人有限公司经营、并隶属教育部管辖的私立教育机构必须维持至少30%土著股权的要求。 公会认为,这是一项务实的决定,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规模较小的私人教育业者所面对的实际情况。 避免为现有教育业者增添不确定性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表示,许多补习中心及私人教育机构都是小型企业,由创办人多年来凭借自身资金、努力、经验与坚持,一步一步建立起来。 如果为了符合股权规定,而要求现有企业业主重新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将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不确定性及干扰,也可能打击创业精神及未来对这个领域的投资意愿。 公会指出,这类股权要求未必能够真正达到提高土著参与商业领域的目标。若要鼓励更多土著企业家进入教育领域,更有效及可持续的做法,应该是协助他们创立及发展自己的企业,包括提供融资、培训、辅导、营业场所、数码化援助及其他实际支持。 公会支持为各族企业家创造发展机会的政策,同时也支持通过真正有效及可持续的计划,加强土著企业家的创业与发展能力。 呼吁兼顾外资与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公会也促请政府及政策制定者认真检讨,对于外国投资者进入一些传统上以本地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特别是零售业及餐饮业(F&B),是否有必要考虑适当的本地参与要求,或其他保障本地企业发展的政策机制。 公会强调,这并不是要求马来西亚限制外国投资。外国投资对我国经济仍然非常重要,尤其是能够为我国带来资本、科技、专业知识、就业机会及新市场的投资,应该继续受到欢迎。 不过,公会认为,应当区分能够为马来西亚带来新技术、新能力及高价值经济活动的投资,与外国企业进入已经有成千上万本地中小企业经营及竞争的传统行业;两者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这些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行业,政府可研究是否需要具有实际意义的本地参与、本地合作伙伴机制,或其他适当政策措施。区域内一些国家也采取不同的政策方式,在继续欢迎外国投资的同时,确保本地企业在特定行业中仍然能够保持一定的参与和发展空间。 重点是建立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表示,所关注的重点是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本地中小企业必须承担本地薪资、公积金(EPF)、社险(SOCSO)、税务、执照、租金、水电费,以及各种监管与营运成本。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已经面对非常大的竞争及成本压力。 因此,必须确保外国企业进入这些以本地中小企业为主的领域时,不会因为政策或营商条件上的差异,而无意中形成不公平竞争,甚至逐步挤压本地企业家的生存及发展空间。 马来西亚需要外国投资,但与此同时,也必须继续培养和保障马来西亚企业家能够在自己的国内市场中拥有实际及有意义的参与和发展机会。这两个目标并不应该互相冲突,而是应该相辅相成。 公会认为,马来西亚需要能够鼓励创业、投资及企业成长的政策。在中小企业已经面对营运成本上涨、人力资源挑战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应避免增加更多会为企业带来不确定性,或使营商环境更加困难的规定。 教育政策应以孩子利益为主要考量 文告指出,教育政策最终应该以教育素质、可负担性、普及性以及孩子们的利益为主要考量。私人教育业者,包括补习中心,多年来也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扮演重要的辅助角色。 公会也向来自不同政党的政治领袖表达感谢与赞赏,感谢他们以负责任的态度看待这项课题,并没有试图将这项决定政治化或种族化。 涉及教育、创业及工商界的政策课题,应该以政策是否实际可行、对社会及经济的影响,以及马来西亚整体国家利益作为主要考量,而不应该演变成政治或种族课题。 公会表示,应继续鼓励跨越政党及族群的建设性讨论。任何能够加强我国中小企业、鼓励创业以及改善教育生态的政策,最终都会让各族马来西亚人民受惠。 因此,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欢迎政府重新审视这项股权要求的实际影响,并最终决定将其取消。 展望未来,公会希望政府在制定涉及企业股权、外国企业参与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之前,能够与受影响的行业及商会组织进行充分沟通和咨询,确保有关政策符合我国实际的营商环境,并兼顾投资发展与本地中小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文告: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公会全国总会长拿督陈棋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