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政府在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其中涵盖建造道路、港口、高速公路、学校等。然而,这些公共项目通常需要巨大开支与专业技能。为了解决财政负担与技术资源短缺的问题,政府逐步与私人领域合作。

马来西亚的“私有化”概念可以追溯到1981年首次引入私营化政策。随后,1983年进一步完善政策,弥补了公共和私人领域的差距,推动了政策框架和相关服务,从而改善了公私合作的流程。

这一私有化倡议得到了私人部门的积极响应,并促成了1991年的私有化总体规划(Privatisation Master Plan, PMP)。期间,共有44个项目成功企业化与私营化,其中包括:
- 1983年的马来西亚电视系统有限公司(TV3)
- 1986年的马来西亚国际航运公司(MISC)
- 1988年的南北高速公路(PLUS)
- 1990年的马来西亚电信公司(Telekom Malaysia Berhad)
- 1990年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
- 1994年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alaysia Airlines)
- 1994年吉隆坡的轻轨项目(LRT)

2006年,《第九大马计划》提出了私人融资倡议(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执行效率并强化绩效管理。这些措施增强了制衡机制,提高了项目问责度与实施效率。在1983年至2006年间,马来西亚政府通过公私合作节省了逾1500亿令吉的公共开支。
2009年,马来西亚首相署设立了公共私营合作单位(Unit Kerjasama Awam Swasta, UKAS),负责规划、评估、协调及谈判公私合作项目。接着,在《第十大马计划》中,政府设立了便利基金(Facilitation Fund),以支持对国家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项目。

2019年,公私合作模式进入2.0阶段(PPP 2.0),推动了土地交换模式(Land Swap)的应用以扩展项目的潜力。2022年,为了应对疫情挑战,马来西亚推出了公私合作项目3.0(PPP 3.0),进一步优化现有的合作策略。
从1981年至2023年,马来西亚的公私合作模式持续演变与优化。通过引入一系列政策与创新机制,政府成功与私人部门提升了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同时大幅减轻了财政压力。这一合作模式不仅推动了国家经济发展,也为未来的公私合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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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Master Plan 2030.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Unit,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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