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就强迫劳动相关贸易行为对60个经济体展开调查,并提议对相关进口商品加征10%至12.5%的额外关税。提案甫出,立即遭到中国、欧盟、澳大利亚、印度等多方强烈反对。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特朗普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几乎全球所有国家加征双位数关税的做法超越总统权限,相关关税随之遭到推翻,为已缴税款的企业开创了寻求退税的法律先例。

IEEPA关税被推翻后,特朗普转而援引另一法律,对全球商品临时征收10%关税,但该临时关税将于7月24日到期,且已被专业贸易法庭于上月裁定违法,虽然政府在案件上诉期间仍可继续征收。 

此次启动的Section 301调查被视为特朗普政府法律上最持久的关税权威来源——该条款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内经受住了法律挑战,并在拜登政府时期大部分得以保留。USTR正以约两倍于正常速度推进调查,以确保在临时关税到期前完成新关税部署,不留收入缺口。

根据提案,USTR将采用两档税率:对已建立全面或部分强迫劳动进口禁令的经济体,拟加征10%额外关税,涵盖英国、加拿大、厄瓜多尔、欧盟、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阿根廷等约15至16个经济体;对其余尚未就强迫劳动问题采取有效行动的45个经济体,则拟加征12.5%额外关税,包括中国、日本、印度、韩国、巴西、瑞士、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

马来西亚被列入10%关税适用名单,与台湾、英国同属已建立部分强迫劳动进口禁令的经济体类别。这意味着马来西亚出口美国的相关商品,将面临在现有关税基础上额外加征10%的风险,对大马半导体、手套、棕油及电子产品等主要出口品类影响不可忽视。

对于美方的强迫劳动指控,中国予以断然否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中方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因为关税战、贸易战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经贸问题应当在平等、尊重、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强迫劳动,反对以此为借口搞政治操弄。”

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伯恩德·朗格(Bernd Lange)直斥提案”完全荒谬”(utterly absurd),并表示如果美国在去年双方达成协议的关税水平基础上再对欧盟加征新关税,”这是不可接受的”。朗格批评称,美国越来越给人一种先决定征税、再寻找法律依据的印象,”如果事实不符合需要,那就让它符合需要”。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随即向美方紧急寻求澄清。贸易部长唐·法雷尔(Don Farrell)办公室发言人表示,美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产品征收任何关税都”没有正当依据”,亦不符合两国自由贸易协定精神。

印度则否认强迫劳动指控,并要求美国停止调查,认为此类问题应在双方正在进行的双边贸易谈判框架内解决。

税收基金会(Tax Foundation)估计,现有关税已令2026年美国普通家庭承担约700美元的额外成本,较2025年约1,000美元有所下降——但这尚未计入新提议的强迫劳动关税成本。消费者选择中心(Consumer Choice Center)批评称,新提议的关税”首要本质上是对美国消费者征收的税,推高从杂货和电子产品到服装和家用电器的一切日常商品价格”。 

按照计划,USTR将在7月6日前接受书面意见,并于7月7日举行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