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紫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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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洳,现任出版社项目策划与内容顾问,专注于商业出版、品牌内容策划及企业家IP打造。曾参与多项企业传记、商业管理及跨领域出版项目,擅长将复杂经验转化为具影响力的内容与知识产品。致力于通过出版、媒体与品牌传播,协助企业家建立个人品牌,实现知识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双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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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电缆电力电缆生产设施示意图
砂拉越电缆前子公司立达电缆重组成功 正式脱离清盘
(吉隆坡12日讯)已从马交所除牌的砂拉越电缆(Sarawak Cable Bhd,简称SCABLE)旗下前子公司立达电缆工业有限公司(Leader Cable Industry Bhd,简称LCIB),在获得投资者注资并完成债务重组安排后,已于今年5月6日正式脱离清盘程序。 德勤马来西亚(Deloitte Malaysia)于2026年8月18日发表声明证实了这一进展,标志着这宗历时逾两年的企业清盘案画上句号。   清盘缘起:银行追债引爆连锁诉讼 立达电缆的清盘程序始于2024年5月,源头是OCBC银行(马来西亚)向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 OCBC指控砂拉越电缆未能在2023年9月26日的最后期限前,就旗下环球电缆(Universal Cable (M) Bhd)与立达电缆的重组方案取得债权人批准。 高庭随后批准呈请,并委任德勤马来西亚策略、风险及交易服务部门合伙人 Khoo Siew Kiat 与 Eddie Goh 为两家公司的联合清盘人。 重组落地:债权人支持促成翻身 据德勤马来西亚介绍,两位清盘人在维持公司运营的同时物色投资者,最终成功引入一名投资者收购利得电缆的业务与股权,并取得债权人对重组方案的支持,使公司得以在今年5月6日脱离清盘。 清盘期间,团队还需应对客户与供应商信心、员工士气及营运资金压力,并成功抗辩立达电缆控股公司提出的一宗诉讼,该案已于2025年11月4日被高庭撤销。 砂拉越电缆内部分歧浮出水面 这起清盘案背后也牵出砂拉越电缆内部的矛盾。该公司曾在2025年5月表明有意就清盘人处理立达电缆资产的方式提告,指控对方涉嫌故意疏忽及行为不当。 除牌前,砂拉越电缆最大股东为董事主席 Datuk Seri Mahmud Abu Bekir Taib,持股18.63%,其为已故前砂拉越州元首 Tun Abdul Taib Mahmud 之子。 值得注意的是,Datuk Seri Mahmud Abu Bekir Taib 曾公开撇清与提告决定的关系,称自己既不知情也不支持,但砂拉越电缆董事会随后反驳,指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商议并有正式记录。 此后,砂拉越电缆因未能在期限内提交复兴计划、且申请延期遭交易所拒绝,最终从马交所除牌。 立达电缆五十年历史与未来方向 立达电缆由知名企业家丹斯里方木山(Tan Sri H'ng Bok San)于1976年创立,专注生产电信及电力电缆。 1988年,公司与环球电缆合并,纳入立达环球控股(Leader Universal Holdings)旗下并曾在马交所上市,2012年被 HNG Capital 私有化。2014年,HNG Capital 以2.1亿令吉的价格,将立达电缆与环球电缆的全部股权转售予砂拉越电缆。 德勤马来西亚表示,此次重组让立达电缆得以延续与国家能源有限公司(Tenaga Nasional Bhd)的合作,继续供应半岛地区高压输电及低压配电基础设施所需电缆,同时保住逾300个本地就业岗位,并为债权人争取最大回收价值。 Khoo Siew Kiat 指出,立达电缆作为大马历史最悠久的大型电缆制造商之一,此次重组“为本地清盘企业成功转型、恢复持续经营地位树立了新先例”。   SOMO观察|这宗案例反映出大马企业债务重整机制的一个积极信号 即便走入清盘程序,只要业务本身仍具价值、且能引入合适投资者与债权人达成共识,企业仍有机会“起死回生”并保住产业链与就业岗位。对国能等下游客户而言,供应链得以延续也降低了基础设施项目的中断风险。 不过,砂拉越电缆本身的除牌与内部治理争议,也提醒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层面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透明度问题,这类风险往往与子公司层面的经营表现是两条独立的评估线。政治敏感的家族背景部分,本文不作立场评论。   一句话总结 立达电缆重生是个案的重组成功,但砂拉越电缆的治理教训同样值得市场留意。
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法米在国会下议院阐述社交媒体年龄验证罚则
社媒违规不核实年龄 最高罚款1000万令吉 大马双层执法机制正式明朗化
吉隆坡,2026年6月24日 — 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拿督法米·法兹尔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明确表态:凡社交媒体平台未遵守《2025年线上安全法令》(ONSA,866号法令)所规定的用户年龄验证要求,将面对最高1000万令吉的罚款。此番表态进一步厘清了监管框架的执法边界,是迄今最具体的官方罚则说明。 双层罚则:从100万到1000万 法米详细阐明了866号法令下的双层处罚机制。 第一层:违反通讯委会书面指令(最高罚款100万令吉) 根据866号法令第30条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有权向持牌服务供应商发出书面指令。未能遵守所发出的指令属违法,一经法庭定罪,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若定罪后持续违规,每日额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第二层:违反法令第三部分规定(最高罚款1000万令吉) 若任何应用程序服务供应商未履行866号法令第三部分的规定,MCMC可发出不合规通知,收到通知的持牌服务商须缴付规定的罚款,或向MCMC提交陈情书以供复核。根据第39条文,违反第三部分可被施以不超过1000万令吉的罚款。  6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过渡期6个月 自2026年6月1日起,马来西亚正式执行16岁以下用户禁止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规定。MCMC宣布执行儿童保护守则(CPC)及风险缓解守则(RMC),针对在大马拥有至少800万用户的持牌社媒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TikTok及YouTube等,规定只有16岁及以上用户方可注册账号及使用相关功能。  现有用户亦需进行年龄验证;若经验证确认未满16岁,平台将给予一个月时间下载或转移照片、视频等个人资料,方才对账号实施限制或暂停。 对于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用户,其账号将享有最高级别的默认隐私与安全设置,并限制不认识或未关联的成年用户向未成年用户私信,账号亦将自动开启安全搜索,过滤色情、暴力等不适内容。 政府已与社媒平台举行逾30场对话 法米透露,政府自今年1月起通过监管沙盒机制,与各社交媒体公司展开一系列交流,迄今已举行超过30场集体或个别交流会议,以讨论年龄验证机制的落实细节。  他强调,各平台虽有各自的商业挑战与目标,但政府设定年龄验证要求,与全球超过25个国家的做法一致。 全球趋势:大马与澳洲、欧洲同步 马来西亚此举并非孤例。澳大利亚已通过全球第一部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交媒体的法律,涵盖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X及YouTube等平台,若未能阻止未成年注册,可面临最高5000万澳元罚款。丹麦计划禁止15岁以下人士使用社交媒体,挪威亦正推动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