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31日讯)配合国家税制改革与数码化转型,内陆税收局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同步落实第4阶段电子发票制度及第1阶段印花税自我评估制度(STSDS)。随着两项制度并行推进,马来西亚税务管理正加速由传统纸本与事后申报模式,转向更系统化、可追溯的数码运作框架,对中小企业的日常营运与合规安排影响尤为直接。
税收局指出,第4阶段电子发票的落实对象,为年收入或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令吉的纳税人,涵盖全国数量最为庞大的中微小型企业群体。这项措施不仅是支撑第十三大马计划的重要制度基础,也被视为提升企业记录管理、营运效率及税务透明度的关键工具。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记录超过8亿4300万张电子发票,涉及11万3800名纳税人;其中,超过4万8800家企业在强制实施前已自愿采用,反映电子发票已逐步成为企业营运的常态配置。
在减轻企业初期负担方面,政府已宣布豁免年收入或销售额低于100万令吉的纳税人强制落实电子发票。不过,税收局仍鼓励相关业者自愿采用,以提早熟悉制度,并在财务管理、审计准备及商业往来中建立更高的规范化水平。配合制度推行,当局提供免费的 MyInvois 电子发票平台及 MyInvois-POS 系统,协助企业降低软件订阅、打印及文件储存成本,并宣布凡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注册并使用 MyInvois e-POS 的企业,可获赠免费收据打印机。
与此同时,印花税管理制度亦同步迈入数码化阶段。税收局宣布,现行的 STAMPS系统将于今日全面终止,所有印花税盖章事务将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转移至电子印花税系统(e-Duti Setem)。当局提醒,STAMPS系统将于今日下午6时关闭进行数据迁移,而电子印花税系统将于明年1月1日早上8时正式开放,企业涉及合约、协议及交易文件的相关流程,需提前作出相应调整。
在当前马来西亚强调营商效率、制度透明度与投资吸引力的经济环境下,电子发票与印花税自评制的同步推进,不仅是税务合规要求的更新,也正重塑企业内部管理与交易流程。对企业家而言,及早适应并善用相关数码工具,将有助在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提升营运韧性与长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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