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雷5月28日讯】津巴布韦政府近日正式发布《矿产分类与宣言》,将锂、镍、钴、石墨、铜、稀土元素、铬、铂族金属(PGMs)、锰、锑、铀、钌、钨及铌等14种矿产,列为受股权和出口管制的”关键矿产”,并确立由国家通过指定特别目的工具(SPV)行使强制性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则。

宣言由矿产与矿业发展部长波莱特·坎巴穆拉(Polite Kambamura)于2026年5月22日正式签署,结束了数月来的临时性指令状态,为投资者、外交官及矿业高管提供了津巴布韦资源财富管理的首份全面书面战略。

新政最核心的约束在于:在关键矿产的开采中,没有国家作为共同所有者,任何实体都不得在津巴布韦开采分类名录中的矿物。尽管宣言目前尚未明确具体持股百分比,但已明确将SPV作为国家行使强制性最低持股的工具。

14种关键矿产的分类基于五大标准:供应链脆弱性(极易中断并引发冲突)、国际高需求且本国储量占优、国内外制造业基础原材料属性、创造就业及经济效益能力,以及低丰度低品位但高价值属性。

此次政策调整的时机并非偶然。就在宣言发布数周前,津巴布韦公布的第一季度数据显示,锂矿收入在产量几乎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按年暴涨106%。这一成果证明了本国加工增值的可行性。

此举被外界视为仿效印度尼西亚的”镍产业路线图”——印尼通过禁止镍原矿出口、强制外资建设冶炼厂,最终吸引约150亿美元的下游加工设施投资,并掌控全球超40%的镍精炼产能。相比印尼用时近10年,津巴布韦的”复制”速度不到3个月。

消息传出后,在津中资锂矿企业高度关注,但整体反应较为冷静。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津巴布韦经营锂矿的中国企业高管透露,目前已有锂矿项目由津巴布韦当地政府持股,实际持股比例达到15%,且该持股并非最近形成,而是中资企业入局时便已存在。综合多位受访人士的回应,新政策主要针对新申请矿权、新开发的矿山项目,对老矿项目影响不大。

具体企业动态方面:中矿资源表示,旗下津巴布韦矿山锂精矿已陆续从矿山发运,当地锂精矿出口综合税负约为20%,主要包含矿业资源税、社区发展税及出口税;雅化集团表示,津巴布韦锂精矿出口手续已完成并启动发运,硫酸锂工厂项目正在推进,预计明年建成;盛新锂能则透露,当地政府已开放锂精矿出口禁令,具体手续正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办理。

津巴布韦在全球锂资源版图中举足轻重。2025年,津巴布韦锂资源产量约为2.8万金属吨,约占全球锂资源总产量的10%,其锂原矿及锂精矿几乎全部出口至中国。2025年,中国从津巴布韦进口锂矿达120万吨(折合15万吨碳酸锂当量),占中国锂矿进口总量约15.5%。

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新政发出的信号已十分明确:与国家合作本地加工、接受国家作为少数股东、仅出口精炼加工产品——合规者将迎来一个可预期、透明的投资环境;不合规者则将无法获得出口许可证。

目前,该宣言仍属框架性协议,市场及矿企仍需密切关注若干关键实施细则的出台,包括:SPV在各具体矿产中的确切持股比例、界定”加工”与”原始”的选矿等级标准、企业在工厂建设期间维持出口的过渡计划,以及具体的违规处罚与执法机制。